財政部修正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,自用住宅免稅擬大幅放寬,
將取消「排富條款」(總價二千萬元以下免稅),亦即出售帝寶豪宅也可免稅;且適用對象不限一戶一屋者,多屋族實際居住的房屋可以免稅,但擬限一定期間內(初訂十二年)僅能適用一次,避免自用住宅短期炒作卻課不到稅。
財政部上月底向行政院報告房地合一稅制,由累進稅率最高四十五%改為單一稅率十七%;並訂「日出條款」,適用範圍僅限新制施行前五年取得的房地;僅有一戶自用住宅、出售金額二千萬元以下免稅;且持有二年以上按年數減徵,持有二十年最高可減徵八成。
不過,行政院認為,很多民眾除了在都會區置產,鄉下的老房子可能也有持分,自用住宅免稅限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僅一戶房屋者,規定太嚴,也不符合國情。因此,財政部擬放寬名下有多戶房屋者,其實際居住的房屋出售時,也可適用免稅。
多屋族也適用免稅
另外,自用住宅出售金額二千萬元以下才能免稅,行政院也有意見,認為中南部房屋大多能適用免稅,但雙北市的房屋大多在二千萬元以上,屆時將只有雙北市的房屋被課稅,相當不公平。
因此,財政部擬取消二千萬元的「排富門檻」,換句話說,出售帝寶豪宅,只要符合相關條件,也可適用免稅。
然而,為避免投資客利用自用住宅短期炒作,財政部擬限制自用住宅免稅的適用次數,一定期間內只能適用一次免稅;考量土增稅申報案件平均持有年數為十二年,可能訂為同一戶十二年僅能適用一次自用住宅免稅優惠。
據了解,財政部最快本週公布房地合一稅制修正方案,除了大幅放寬自用住宅免稅規定,單一稅率十七%及「日出條款」將維持不變;但持有未滿二年將加重課稅,稅率可能提高至二十%或三十%,做為不動產奢侈稅退場的配套,以回應外界對於「炒房減稅」的質疑。